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现金三公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现金三公“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西中医药大学
学校代码:10809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校长 刘星
第四条 学生修完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德、智、体各项考核合格,符合学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学校按规定颁发山西中医药大学学历证书。本科层次毕业生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将按规定颁发山西中医药大学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组、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
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和决策。
招生工作领导组由相关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现金三公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专业设置
第七条 专业设置情况:
(一)学校普通本科层次教育招生专业有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中医养生学、中药学、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药物分析、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制药、护理学、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健康服务与管理等十六个专业和中药学(临床中药学方向)、食品科学与工程(药茶方向)等两个专业方向。
(二)学校对口升学招生专业设置,本科层次有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药茶方向),学制4年。(高职)专科层次有针灸推拿、护理、中医骨伤、中药学四个专业,学制3年。
针灸推拿专业与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联合培养,招收视力残疾考生,上课地点在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日常教学管理由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负责,毕业时发放山西中医药大学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