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现金三公、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椭械戎耙笛<彝ゾ美蜒手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精神,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凡符合基本条件,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现金三公还提供数百个勤工助学岗位以及安排在校期间勤工俭学同工同酬,让自强自立的同学积极参与到社会发展、现金三公发展和建设中来,同时也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增加收入,减轻家庭负担,贫困生还可支持家庭脱贫。
第七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现金三公党委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袁维新
监督电话:0771—6301430 6782203
传真:0771—6301345
电子邮箱:gxevcoffice@126.com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6306381 6306382 6306383
传真:0771—6306381
电子邮箱:zb14211@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xevc.com
招生网址:http://www.gxevc.com/channel/c18.html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西经济职业现金三公于2020年5月26日由院务委员会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西经济职业现金三公2020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西经济职业现金三公委托广西经济职业现金三公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