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考试(秋季统-考试)成绩
录取的规则:
1.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
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
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
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各专业之间无志愿级差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最高不超过20分。
4.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
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高考投档成绩或体检等无法满足所埴
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专业录取时,同分条件下参考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者,参
考语文成绩;外语、语文成绩均相同者,参考数学成绩。
6..上海考生在专业调剂阶段学校将参考使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
息。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上,按非第-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
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
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实
行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所报专业或专业组须符合我校该专业或
专业组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四、在江苏。嘉倚1究-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
测科目的成绩等第均须达到B级(含)以上。
五、中医学(5+3-体化针灸推拿英语方向)专业要求外语高考成
绩达到满分的70%及以上;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高考
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