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ㄗ灾吻、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特殊类型报名条件详见各分项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现金三公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五条 考核方式(含特殊类型):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实行单独招生,考生须参加相关考试,按江苏省有关政策录取。艺体类、“专转本”、综合评价录取等特殊类型考核方式参见各分项招生简章。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招生,按现金三公有关政策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现金三公和有关。ㄗ灾吻、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ㄗ灾吻、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按现金三公和各。ㄊ、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等分类录。呖甲酆细母锸缘闶。ㄊ校┌雌涓呖几母锓桨赶喙毓娑ń新既。
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各。ㄗ灾吻、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条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文科类或理科类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不合格科目(包含D级)不超过三门。
对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以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分数相同,则文科类按语文成绩(不含附加分),理科类按数学成绩(不含附加分),再相同将按照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标准:A+加3分,A加2分,B+加1分,B、C均不加分。
对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普通类考生,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分数相同,则文科类按语文成绩,理科类按数学成绩,再相同将按照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采用“志愿清”,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如不服从,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特殊类型专业的录取原则:
高水平运动队按照现金三公和各省份有关政策录取。
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考生须参加相关考试,按照现金三公、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政策录取。
体育教育专业录。何幕杉ê妥ㄒ党杉ň锸⊥晨伎刂品质叩慕悼忌,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音乐类、舞蹈编导专业录。何幕杉ù锏绞】叵咔易ㄒ党杉ǚ直鸫锏轿倚O嘤ψㄒ敌?己细裣撸ㄊ褂檬⊥晨蓟蛄汲杉ǖ拇锏绞⊥晨蓟蛄伎刂品质撸┑慕悼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美术(设计)类专业录。何幕杉ê妥ㄒ党杉ň锏绞】叵叩慕悼忌,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书法学专业录。何幕杉ù锏绞】叵咔易ㄒ党杉ù锏轿倚J榉ㄑёㄒ敌?己细裣撸ㄊ褂檬⊥晨蓟蛄汲杉ǖ拇锏绞⊥晨蓟蛄伎刂品质撸┑慕悼忌,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何幕杉ê妥ㄒ党杉ň锸⊥晨伎刂品质叩慕悼忌,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何幕杉ù锏绞】叵咔易ㄒ党杉ù锏轿倚2ヒ粲胫鞒忠帐踝ㄒ敌?己细裣撸ㄊ褂檬⊥晨蓟蛄汲杉ǖ拇锏绞⊥晨蓟蛄伎刂品质撸┑慕悼忌,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体育类、艺术类各专业进档考生若相应排序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粑幕杉ㄔ傧嗤,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