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依据现金三公最新颁布的《现金三公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各。ㄖ毕绞、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办法
1.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将进档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吹谝蛔ㄒ抵驹肝薹愕,依次录取进第二、第三专业志愿。若考生分数未达到填报的所有专业录取分数,在专业服从调剂的情况下,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将其调剂到专业志愿投档数不足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3.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4.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直辖市、自治区)的专业统考成绩,按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5.报考英语、翻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统一安排的英语口试,口试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制)。
6.除报考英语、翻译专业外,对报考我校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定,但学生进:笱>杂⒂锇才磐庥锟纬探萄。
7.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工程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150分制)。
8.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 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
9.历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10.体检要求,执行现金三公、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审核,对于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欢杂谧ㄒ迪薇ǖ目忌,不能录取到限报专业。
11.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