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现金三公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现金三公、。ㄇ、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ㄇ、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
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ㄇ、市),我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以下规则录。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劝才排盼桓叩目忌牡谝蛔ㄒ抵驹,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若无投档总分排位,如投档总分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择优录。蝗舾呖嘉幕纬杉ㄈ韵嗤,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者。相关科目比较顺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中有关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
第二十三条 金融学(4+0中加合作办学双学位)、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蝗舨环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报考金融学(4+0中加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15分(150分制),数学单科成绩须达到100分(150分制)。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ㄇ、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ㄇ、市)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ㄇ、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的转专业政策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