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未成年人杀父弑母的报道已不鲜见,以至于我看到新华社记者的《他杀死了亲生母亲》一文,只当又读了一个雷同的故事。然而弑母的甘肃少年齐刚(化名)的一段话让我深深震撼了:“我知道是违法的,法律会严惩不贷,一定会判坐十几年、二十几年牢。但是我当时想,如果我现在不坐,将来始终受父母制约;现在坐了牢,等以后出去,我就一个人生活,就自由了。”
自由本属于生命的天赋权利,对齐刚来说,却为了争取到一点点,就需要付出自己的青春和母亲的生命,这代价是不是太昂贵了?
齐刚本是个品学兼优的16岁少年,爱好广泛,是那种开朗聪颖、热爱生活的男孩儿,但不幸却有着冷酷无情的双亲。因忍受不了父母长期的苛求、打骂,他离家出走。被找回后竟被父亲打折胳膊,又被强迫吞下10盒烟丝,抽5盒香烟。看到这儿,我这颗已经坚硬得有些麻木的心,都不禁燃烧起来,何况对生活刚刚开始,稚嫩、单纯、敏感、天然的生命感受力还未被蹂躏迟钝的花季少年,这种来自亲人的摧残,给他带来的又该是怎样的绝望!
齐刚的父母是施暴者又是受害者,他们直接把齐刚由受害者逼成了复仇者。这是个极端的例子,但它的不同版本还在许多家庭中演绎着。
齐刚所在学校的校长说:“学校、老师关心他的只是学习成绩,而忽略了他的做人和内心世界,这不能不说是学校教育的失误!”我以为,于其说是“忽略”不如说是“无视”,作为齐刚的父母和老师,他们的成长和所受的教育,就缺乏应有的人文关怀,加之当下应试教育的大环境,教育者对自我更新紧迫感的昏然不觉,使齐刚无处求助(到网络寻找虚拟的自由也被禁止),内心的郁闷无处宣泄,终于忍无可忍,为求得人性的生活,以极端的方式反抗非人性。
我常常想,我们的教育设施越来越现代化,教育教学的科研成果每年都在丰收,为什么我们的教育仍然没有根本性的变革?还不时泛起种种丑陋、腐败甚至血腥。我们是否应把人性作为教育的核心?为教育注入生命。人类在面对大自然、面对自身创造文明的伊始,一定充满了敬畏、渴望、热情,并把这一创造过程与自由、自尊和愉悦的生命体验融为一体。那么作为传承文明的教育,为什么不能保持其纯粹的品质?让学生在语文中品味人的精神的丰富,在数学中痴迷思维的缜密与想像,在史地中开阔胸襟,在艺术中体验美的震撼和感动,在体育中享受生命的奔放,在师生之间、同学之间平等的交流中,懂得理解、尊重、友爱……
促进社会进步,教育不是万能的,但它是文明的基石,学校应该成为未来公民的精神家园和思想摇篮。我不相信以工具性代替人性培养出来的,毫无灵魂、丧失自由意志、没有良知、唯利是图的“学习机器”,能够创造出人性的组织、人性的管理、人性的业绩、人性的理论、人性的社会……
就在笔者撰写此文时,看到一本新书在广州畅销的报道,作者周洪反思对女儿成长的教育,通过《我平庸我快乐》一书,倡导“人性教育”的理念,提出让孩子从“天才”教育的重压下解放出来,获得人生的快乐。其实这种遵循自然的教育观与卢梭、陶行知等中外教育家一脉相承,只是我们误入歧途,久已淡忘。这本书如此昂然地宣告:“宁要快乐的傻子,不要忧郁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