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艳珍,女,中共党员,1968年11月生人。1988年毕业于佳木斯大学历史系,分配到同江一中从事历史教学工作。在这二十多年的工作中,她教了十二个高三,担任十一年班主任工作,六年教研组长。2004年晋升为中学高级教师,2008年破格晋升为特级教师。
在教学方面,充分利用本校文科优势,探索教育教学规律,重在指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教学中注意分析学生的特点,根据不同学生的学习情况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极力营造一种平等和谐、活跃有序的课堂氛围。她执教的公开课多次在东北三省级、省级、地市级获奖。正是这种平等、和谐的课堂教学模式,使学生高考成绩斐然,送走的十二届高三毕业生中每一届高考成绩均远超省、市平均分。2005年11月评为同江市级课程改革先进个人,2005年9月评为佳木斯市高中“十大名师”,2007年9月评为省级中小学教学能手。
在教研科研方面,她经常说读书使人智慧,教师更应该读书。在读书中认真总结自己的经验教训,公开发表十几篇文章。其中《“问题教学”在历史课堂中的运用》发表于国家级历史学科核心期刊《历史教学》,《老师的眼神》发表于《现代教育报》,《新课程下历史课堂提问的艺术》发表于国家级教育类核心期刊《中国科技信息》。2006年发表在省级报刊《中学生导报·高考历史 》杂志中的试题撞住高考原题并获特等奖。主持并参加省、市级“十五”、“十一五”科研课题的研究并与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取得一定成效。2004年8月评为佳市高中历史学科(后备)带头人,2005年12月评为同江市课题研究先进个人,2006年12月评为佳市“十一五”教育科研骨干教师。
在班级管理方面,她非常欣赏我国古代教育家颜之推的“严慈相济,爱教结合”的教育理念。自从1998年担任班主任以来,用心去爱每一位学生,尽自己的绵薄之力来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在师德方面,以身作则,战胜伤痛。2002年3月18日,晚自习下课回家途中,不幸被急驰而来的出租车撞伤致左脚骨折。医生非常遗憾地告诉她骨折必须休养三个月才能上班。结果只休了四周她就拄拐杖走进了教室。2003年连续评为同江市级优秀教师,2004年5月评为佳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2007年评为同江市教育系统优秀党员,感动同江教育首届十大人物,全省模范教师,全省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
欧老师的事迹曾在同江市电视台播出,并在佳木斯市广播电视报、中学生导报、教育周刊等刊登,获得社会的好评。她就是这样一位兢兢业业、无怨无悔的人民教师,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以自己人格的魅力影响着一届又一届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