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福建省教育厅消息,从2014年起,福建省将整合原“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 (简称高职单考)、“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简称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试点”(简称中职推免)等,组织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 (简称高职招考)。
据了解,我省高职招考的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允许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报考。考生均需在规定的时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办理网上报考手续和参加考试。
省教育厅表示,高职招考与普通高考是两项独立的考试,考试成绩互不通用。
高职招考每年组织一次
我省高职招考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12月底或1月初举行。2014年度考试安排在2014年1月进行,3月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于9月秋季入学。实施高职招考后,原“高职单考”、“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中职推免”等停止实施。
我省高职招考按招生对象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面向高中生考试)和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毕业生的招生考试两类。面向高中生考试的,不设文理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等4门,每门课程满分150分,总分600分。
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基础课等4门,总分600分。其中,语文、数学满分150分,英语满分100分,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专业基础课考生可选考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美术类、音乐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和交通运输类等12个类别中的一类,满分2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选考音乐类、美术类的考生,专业基础课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选考音乐类的须参加音乐类专业考试,选考美术类的须参加美术类专业考试。
未录取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
录取时,参加高职招考,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晃幢宦既〉目忌砂凑沼泄毓娑ò炖淼蹦昶胀ǜ呖疾贡,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高职招考与普通高考是两项独立的考试,考试成绩互不通用。
本科录取时,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按各类别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线上生源不足时的高校,经批准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向院校提供考生高职招考考试成绩,由院校根据已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报名参加面向中职生考试的高职招考,且在高职招考成绩公布前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50分照顾;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30分照顾;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10分照顾。
招生计划纳入招生总规模
省教育厅表示,开展高职招考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高职招考招生计划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总规模,各有关高校原则上应安排不少于各校上年度高职高专招生规模30%的招生计划用于高职招考,并根据报考情况进行调整。
有关本科院校可安排适量本科招生计划在高职招考中使用。各高校高职招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转入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