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1月16日讯(记者姜瑞丽)15日上午,山东大学、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协议签订及挂牌仪式在济南中院举行,仪式上,双方签订了关于建设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训基地的以及关于加强在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协议。
山东大学法现金三公院长齐延平在介绍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项目和计划情况时表示,最近几年,国家为了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有效应对中国在国际上影响力的提升,启动了卓越医师计划,卓越工程师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三个国家级的人才培养计划,该计划分为两部分,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同时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以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
“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是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一批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深厚的法律职业伦理,卓越的法律技能和一流的法律操守能力的人才。”齐延平介绍说。
据介绍,作为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山东大学每年招收30名学生,用5年的时间进行法律知识的培养,这些学生可同时拿到法学和英语语言文学学位,培养期间参加外语考试和培训的费用全部由学校承担,能够到国外留学的学生,学校还承担其国际旅费。
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山东大学与济南中院在长期深入合作的基础之上,决定共同建设“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以进一步加强双方在审判、研究、教学等方面的友好合作关系,拓宽合作领域,加强双向互动,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记者在共同建设“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协议中看到,双方除了将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外,还将实行人员互聘制度,共同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法学师资队伍。根据现金三公、中央政法委“双千计划”,济南中院选派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官到山东大学任教1-2年。山东大学则选派有深厚法学理论素养和较高政治觉悟的教师到济南中院挂职1-2年。
此外,协议对建立示范性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立审判实务研讨制度、开展法学科研合作、实行资源共享等方面也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