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接考本科专业 | 免考课程(专科) | 免考课程(本科) | 说明 | |
专科毕业生 | 可以接考 | 两门思想政治理论课 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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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学过、要求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 目前北京市自学考试在专科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包括大学语文、英语(一)或英语(二)、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一)或高等数学(工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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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所学专业与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相对应,则可免考相应的公共基础课。(专科课程或本科课程) 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专)或高等数学(工本); 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 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 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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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 可以接考 | 两门思想政治理论课 | 两门思想政治理论课 即“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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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学过、要求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 | 已学过、要求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 目前北京市自学考试在本科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包括外语[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本)、物理(工)、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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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所学专业与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相对应,则可免考相应的公共基础课。(专科课程或本科课程) 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专)或高等数学(工本); 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 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 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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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结业生、肄业生、退学生 | 持有本科结业证书者 | 可以按专科生资格接考自学考试本科 | 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 | 不能免考 | |
其它情况 | 不可接考 | ||||
全国英语 等级考试 证书 |
PETS-3级及以上笔试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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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一) | 英语(二) | 免考要求:一个证书只能用于免考一门课程。 例如,如果使用PETS-3申请免考英语(一),就不能再用其申请免考英语(二)。 免考对申报学位的影响:人大主考的相关专业本科段考生,在本科阶段,如果使用PETS-3申请免考英语(二),就只能申请毕业,而不能申请学位。如果要申请学位,仍需报考英语(二),并和本科段的其他课程(上机、实验等实践考核环节除外)一样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或外语专业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生的外语合格成绩申请免考。 |
PETS-2级 笔试合格 |
英语(一) |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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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