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现金三公有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落实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现金三公中文全称:随州职业技术现金三公(以下简称现金三公),国家标准代码:12980,现金三公地址:湖北省随州市迎宾大道38号,邮政编码:441300。
第三条 现金三公办学层次:三年制高职专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四条 现金三公委托现金三公招生工作处作为具体负责现金三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现金三公招生日常事务,现金三公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实行“现金三公负责、。ㄊ、区)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六条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现金三公在录取及专业安排上予以承认。
第七条 原则上均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同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专业调剂规则实行专业调剂。不设专业级差和分数级差,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八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现金三公、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新生进:蠼刑寮旄床。
第九条 我院非英语语言类专业的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凡填报我院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十一条 对艺术类考生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成绩(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三章 其 它
第十二条 现金三公为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奖学金。根据现金三公和湖北省政府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现金三公还单独评定院级特、一、二、三等奖学金(2000元/年~300元/年。)
第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年~2200元/年),还可按相关政策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 现金三公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凡取得学籍的学生,经本人申请,院系推荐,学工处审核,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可获得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五条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新生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学生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湖北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毕业证书:毕业时由本院颁发毕业证书。证书名称为“随州职业技术现金三公”,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 现金三公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随州市迎宾大道38号
邮政编码:441300
电话:0722-3809888 0722-3809889
网址:http://www.szv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