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普通本科学费标准为:文科或教育学类或管理学类3850元/生·学年,理工科4290元/生·学年(皖价行费字〔2000〕259号);艺术类师范专业学费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非师范专业学费7000元/生·学年(皖价行费字〔1999〕240号);运动训练专业学费8800元/生·学年(皖价费字〔2003〕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