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现金三公、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乌兰察布职业现金三公实际情况,制定2011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现金三公的院名为:乌兰察布职业现金三公
学校国标代码:13699,自治区代码:792
第三条 现金三公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满达东街曙光路交汇处
第四条 办法层次:专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校概况:
乌兰察布职业现金三公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现金三公备案的具有独立颁发高等学历文凭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现金三公以普通高等教育为主,涵盖中职教育和成人函授教育。现金三公下设经济管理系、生物技术系、机电技术系、马铃薯工程系、建筑技术系、基础教学部、综合能力教学部、附属中等专业学校、成人教育现金三公等九个 教学系(部) ,现有各类在校生10818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乌兰察布职业现金三公设立由院领导、教务处、纪检监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现金三公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现金三公招生工作规定、实施细则,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 乌兰察布职业现金三公教务处是现金三公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高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乌兰察布职业现金三公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民族预科生入学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预选专业。
第十一条 提档比例
现金三公根据在各。ㄗ灾吻、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划定的批次录取, 按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进行提档,一般为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