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免试生必须在10月25日前到我所办理接收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网报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四、初试
1.初试日期:以现金三公公布的网报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见《硕士研究生考试课目设置》。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中科院研究生院组织命题,考生可通过中科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查阅具体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信息。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3.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各为150分。
五、复试
1.我所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在复试前通过我所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同等学力考生(不含MBA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我所还可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金三公、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现金三公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七、录取
我所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硕士生。
八、调剂
我所一志愿上线考生超过当年招生计划,一般不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报考我所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我所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和落实科现金三公内外的调剂接收单位。
九、学制
学术型脱产硕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在职硕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至4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
十、收费及待遇
我所2012年招收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律不收学费(定向委托培养者除外),且在学期间享受奖助学金等待遇。
十一、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应按我所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和确认办法由我所公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进行硕博连读。
十二、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现金三公《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