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应届毕业生: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及复印件(学生证上注册手续必须齐全)、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前三学年的成绩单并盖有教务处印章;
②社会考生: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在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所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院不承担责任。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三)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1、考试时间:初试考试时间为三天(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复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www.xafa.com.cn)。
2、考试地点:西安美术现金三公本部
2、考试方式:分为初试、复试,初复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录取
我院根据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类别。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院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金三公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宜
1、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我院研究生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对考生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健康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学习资格。
3、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的硕士生,分定向和非定向两种。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生可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自筹经费硕士生的培养经费可向社会多种渠道筹措解决,毕业后按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就业。
八、备注
1、我院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将通过下面网站更新公布,考生可随时登陆查询。
西安美术现金三公招生信息网:http://www.xafa.com.cn
2、院校国际代码:10729
院校地址: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号,由火车站乘5路公共汽车在医现金三公下车向西100米即到(710065)。
联系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 传真:029—8822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