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现金三公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考试科目及代码
音乐与舞蹈学 1302; 戏剧与影视学 1303
思想政治理论 101;英语一 201(俄语 202、日语 203);
业务课一 711;业务课二 511
(4)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报名时不填报导师信息,新生录取后将采取导师和学生双选的形式确定导师;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根据现金三公相关规定,上一年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被查出作弊的考生,取消本年度报名资格。
(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所有考生均须到天津音乐现金三公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统扇烁咝S毂究票弦瞪盅ぃ┖屯媳嗪,由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将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生资格审查
按有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现金三公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1.初试:
(1)考试时间、地点: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考试时间按现金三公统一规定时间2012年1月7日进行考试,其他各科考试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请在我院校园网上查询,所有考试均在我院进行;
(2)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俄语、日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均由国家现金三公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院命题,详细考试内容以简章附件二公布内容为准。
2.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按现金三公统一时间安排,考试在本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