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广西师范现金三公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我校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考试大纲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现金三公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现金三公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现金三公考试中心或现金三公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详见《广西师范现金三公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附件2)。
5、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供考生自行查询。
(二)复试
1、我校参照现金三公划定分数线,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全部复试工作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其学历(学籍)信息必须可在国家或地方权威机构网站查询或能提供现金三公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否刚,取消复试资格。
3、学校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至少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5、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现金三公、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现金三公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我校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招生录取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现金三公制定的有关2012年录取工作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自治区教育厅、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规定,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依法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应在录取前签订合同。
(三)正式录取通知书需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下达正式录取名单后由学校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