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有效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和“军校学员证”。
2.初试日期和时间:以现金三公规定的初试时间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全国统考的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中科院研究生院组织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各为150分。
五、复试
1.我所将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均由我单位自定,并在复试前通过我单位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同等学力考生(不含“MBA”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培养单位还可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金三公、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现金三公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精神执行,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招收定向硕士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被录取的考生之间,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合同。
八、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4.考生可通过http://www.nwipb.cas.cn/rcpy/zsxx/sszs/查询专业目录、考试大纲。
单位代码:80122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59号
邮 编:810008 负责人:王 萍
联系部门:研究生办公室 电 话:0971-6143048
联 系 人: 车国冬 E-mail: gdche@nwipb.cas.cn
网上查询:http://www.nwipb.cas.cn(人才培养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