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学费、助学金、奖学金的说明:
1、学费: 国家计划内(公费)录取的考生不需缴纳培养费,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国家计划内(公费)比例达到90%,少量录取为自费生或委培生。各专业自费生和委培生的培养费标准如下:
学科门类及学科代码(专业学位参见上页) | 农学(09) | 设计学(13)、城乡规划学(083)、风景园林学(083) | 哲学(01)、经济(02)、法学(03)、文学(05)、理学(07)、工学(08)、管理(12)、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090706) |
自筹(万元/人) | 0.9 | 2.1 | 1.5 |
委培\破格(万元/人) | 1.8 | 2.4 | 1.8 |
2、助学金:非定向(公费)研究生每人每月430元的国家助学金;自筹经费每人每月200元的学校助学金;同时提供助研助教助管等勤工助学机会,参加三助的同学每月可获200—600元的劳务报酬。
3、奖学金: 学校设有各类学术奖学金、优秀论文奖学金、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三好优干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30多项,获奖面达40%,最高单项奖6000元/人。
4、贷学金:我校向经济困难的同学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根据目前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每年可贷款额最高为6000元/年。
六、其它
1. 复试时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具体审查办法将在2013年4月初另行公布。
2. 新生入学报到时审查大学应届毕业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3. 凡考取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均可在入学后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
4. 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所有答卷均不予评阅。
5.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9号 邮编:210037 电话(025)85427772
E-mail:grad2@nj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