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时间: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2014年1月4日-5日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业务课一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八、初试成绩于2014年3月中下旬在我校网上查询。
九、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请见复试通知。调剂生须加笔试,同等学力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为笔试。
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十、调剂
报考学术型与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我校将按现金三公相关政策制定本校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并向考生公布。请考生按规定时间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十一、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含推免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金三公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毕业生就业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合同。
十四、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倚2怀械T鹑。
十五、咨询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外事小院左侧楼2楼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300204
电 话:022-23280352
传 真:022-23282281
电子邮箱:graduate@tjfsu.edu.cn
联系部门:天津外国语大学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