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选拔原则
1.根据考生学科基础测试成绩和综合复试成绩各占50%测算成绩,并兼顾考生申报材料、学科特长及各省份生源情况,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及认定等级。入选考生在《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专业目录》(见附件)中选择、填报专业志愿。
2.我校将加大对农村户籍考生的政策倾斜,在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初审和认定资格等环节适度提高农村户籍考生比例。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决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赛区一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以及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请在申报材料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申请材料(获奖考生)”,可直接获得笔试资格。笔试通过者方可参加综合复试。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我校实行单独划线,并认定资格。
4.认定结果将通过学校招生网站予以公布。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报现金三公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上网公布。
十、优惠政策
1.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认定分为三个等级:
A档:我校本科一批提档线降40分;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当地提档线,满足填报的第1专业志愿;
B档:我校本科一批提档线降20分;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当地提档线,加5分选择专业,且满足所填报的前3个专业志愿之一;
C档:我校本科一批录取线上,加5分选择专业,且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之一。
2.各项优惠政策均不低于当地一本线。提档线在平行志愿省份指第一次模拟形成的提档线。
3.各类认定考生须参加2014年高考,并按以下方式填报志愿,方享有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
(1)填满专业志愿且不重复,并服从专业调剂;
(2)A、B档考生在自主选拔志愿批次(若无自主选拔志愿批次,则必须在平行志愿A志愿或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3)C档考生在平行志愿A志愿或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十一、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3.推荐中学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的,按照现金三公和北京理工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其它说明
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10-68913345,68949926
监督电话:010-68912257
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bit.edu.cn
电子邮箱:admission@bit.edu.cn
考生请注意浏览我校招生网,我校将在该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22日
附件:
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专业目录
现金三公名称 | 大类招生专业 | 科类 |
宇航现金三公 | 航空航天类 | 理工 |
工程力学 | 理工 | |
机电现金三公 | 武器系统与工程 | 理工 |
机械电子工程 | 理工 | |
机械与车辆现金三公 | 机械工程 | 理工 |
车辆工程 | 理工 | |
光电现金三公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理工 |
信息与电子现金三公 | 电子信息类 | 理工 |
电子信息类(试验班) | 理工 | |
自动化现金三公 | 自动化 | 理工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工 | |
计算机现金三公 | 计算机类 | 理工 |
软件现金三公 | 软件工程 | 理工 |
材料现金三公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理工 |
化工与环境现金三公 | 化工与制药类 | 理工 |
环境工程 | 理工 | |
生命现金三公 | 生物科学类 | 理工 |
生物医学工程 | 理工 | |
数学与统计现金三公 | 数学类 | 理工 |
理科试验班(数学菁英班) | 理工 | |
物理现金三公 | 理科试验班(物理菁英班) | 理工 |
化学现金三公 | 化学类 | 理工 |
理科试验班(化学菁英班) | 理工 | |
管理与经济现金三公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理工 |
工商管理类 | 理工 | |
国际经济与贸易(理) | 理工 | |
国际经济与贸易(文) | 文史 | |
人文与社会科学现金三公 | 经济学(理) | 理工 |
经济学(文) | 文史 | |
社会工作 | 文史 | |
法现金三公 | 法学 | 文史 |
外国语现金三公 | 英语 | 文史 |
日语 | 文史 | |
德语 | 文史 | |
西班牙语 | 文史 | |
设计与艺术现金三公 | 工业设计 | 理工 |
徐特立现金三公 | 理科试验班(徐特立英才班) | 理工 |
备注:最终录取专业以《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