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志愿填报
获得省级统考专业合格证并达到我省确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取得艺术类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以考区招办统一上报的志愿电子信息为准。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考生,与我省普通类考生同时填报志愿。
以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考生,在多所院校取得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或被多所院校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合格证到考区招办填写《青海省参加艺术类校考合格考生志愿表》,填报志愿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28日。
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院校以外的其他批次非艺术类院校志愿,但其中的“三校生”只准填报艺术类院校,否则不予录取。
五、招生录取
(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筒握斩懒⑸柚帽究圃盒、国家部委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招生院校可按照现金三公有关要求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和其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本、专科)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按照我省确定的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投档录取。
(二)省招办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函告相关院校,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院校必须在7月8日前将拟录取名单函告省招办。因校考院校没有按时报送拟录取名单而产生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三)录取时,省招办严格按照考生填写的《青海省参加艺术类校考合格考生志愿表》中的志愿顺序投档。正式投档录取之后的考生不允许改(换)录。
(四)艺术类考生不准在同一院校平行填报两种不同类型的专业志愿(即“平行双跨”志愿),要分别填报、分别投档、分别录取。
六、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各级招考办、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对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艺术类考试招生政策,增强工作透明度。要强化管理和监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行为、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现金三公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及高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学籍。
七、青海省高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西宁市五四西路33号)
联 系 人:项 英
联系电话:0971-6305073(含传真)
邮 编:810008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31所)
中央戏剧现金三公 中央美术现金三公 中央音乐现金三公
中国音乐现金三公 北京电影现金三公 北京舞蹈现金三公
中国戏曲现金三公 天津音乐现金三公 天津美术现金三公
鲁迅美术现金三公 沈阳音乐现金三公 吉林艺术现金三公
上海音乐现金三公 上海戏剧现金三公 南京艺术现金三公
中国美术现金三公 景德镇陶瓷现金三公 山东艺术现金三公
山东工艺美术现金三公 湖北美术现金三公 武汉音乐现金三公
广州美术现金三公 星海音乐现金三公 广西艺术现金三公
四川美术现金三公 四川音乐现金三公 云南艺术现金三公
西安美术现金三公 西安音乐现金三公 新疆艺术现金三公
解放军艺术现金三公
备注:中央美术现金三公动画专业(高职)和中央戏剧现金三公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专业(高职)可以在省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
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院校名单 (13所)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现金三公、北京印刷现金三公(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现金三公、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现金三公(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及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