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金三公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渝教招考〔2012〕4号),结合学校自身实际,特制定我校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批准成立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三公
第三条 批准成立时间:2006年2月 教发函[2006]52号
第四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五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
第六条 学校代码:14009
第七条 学校简介:
学校创办于1948年,经过60多年的办学锤炼,积累了丰富的教育办学经验,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累计为国家培养了十万余名大、中专医药卫生专业人才。学校占地面积578亩,固定资产7.01亿元。图书馆藏书50.37万册,有各种中外文期刊418种,建有主干为千兆的校园网络基础平台和设备先进的电子阅览室。校本部教授、副教授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49人,“双师”素质教师151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184人。有“全国名老中医学术传承工作室专家”1人,“全国食品药品教学指导委员会药物制剂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重庆市名师”1人、“重庆市名中医指导教师”1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人,有一批在国内享有一定行业知名度的专家型教师。有国家级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市级精品课程和市级精品视频公开课8门,市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近三年来担任全国教材主编116人次(其中国家级规划教材19人次)、副主编123人次,是现金三公护理专业课程开发与教学资源库建设骨干单位和现金三公药物制剂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中药化学实用技术学项目负责人单位,是现金三公“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学校。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工会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中国青爱工程示范学校、重庆市质量工程先进单位、重庆市职业技术教育先进集体、重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重庆市德育特色学校、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招生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招生工作规范学校等殊荣。现为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卫计委卫生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市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重庆市出国卫生人员培训基地、重庆市药物安全科普基地、北京大学医学网络现金三公重庆学习中心。2012年被遴选为现金三公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承办单位。
第八条 招生对象、专业、学制及办学地点: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已参加重庆市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即报名参加重庆市2015年“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医疗美容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中药制药技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药剂设备制造与维护、中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眼视光技术、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学制三年。
三、办学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
第九条 招生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重庆市高职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表
序号 | 二级现金三公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元/年) | 招生科类 | 招生计划 | |||
普通文科 | 普通理科 | 对口高职 | 合计 | |||||
1 | 药现金三公 |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 | 6250 | 理、机械加工类 | 45 | 5 | 50 | |
2 | 药剂设备制造与维护 | 6250 | 理、机械加工类 | 45 | 5 | 50 | ||
3 | 中药制药技术 | 6250 | 文、理、药剂类 | 25 | 20 | 5 | 50 | |
4 | 中 药 | 6250 | 文、理、药剂类 | 25 | 20 | 5 | 50 | |
5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6250 | 文、理、电子商务类 | 25 | 20 | 5 | 50 | |
6 | 医学技术现金三公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6250 | 文、理、护理类 | 5 | 40 | 5 | 50 |
7 | 眼视光技术 | 6250 | 文、理、电子技术类 | 5 | 40 | 5 | 50 | |
8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6250 | 文、理、护理类 | 5 | 40 | 5 | 50 | |
9 | 临床医现金三公 | 医疗美容技术 | 6250 | 文、理、护理类 | 25 | 20 | 5 | 50 |
10 | 基础部 | 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 | 6250 | 理、电子技术类 | 45 | 5 | 50 | |
合计 | 115 | 335 | 50 | 500 |
备注:1.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分专业计划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可作调整;
3.普通高中生文理兼收,对口高职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类别的专业。
第十条 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7:00
二、报名办法:考生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cqksy.cn),进入“2015年重庆高职单招报名入口”,选择“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报名页面,并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凭考生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号登录学校网上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1所院校。
第十一条 志愿填报:
一、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完成志愿填报,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志愿(其中,对口高职考生只能填报所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相对应的专业,报考其他专业无效)。
二、如学校未录取满额并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同意可进行二次征集报名时,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及首次报考单招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于2015年4月16日9:00-17:00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要求进行二次征集报名和填报专业志愿。具体可咨询学校招生就业部(咨询方式附后)。
第十二条 考试缴费:
一、收费标准:100元/生。
二、缴费时间:2015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7:00(具体以考试院网上收费结束时间为准)。
三、缴费方式:网上支付(考生请按报名流程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四、缴费须知: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及时缴纳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无效报名考生,学校不予安排考试。
第十三条 考生可于2014年3月19日9:00以后在学校单独招生信息网(http://www.cqyygz.com/dzxx/index.jhtml )查询有效报名(准予考试)考生名单。
第十四条 考试安排:
一、普通考生(技能获奖免试生、特殊考生之外的考生)
(一)普通文理科考生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2门,总分600分)
(1)文化基础测试(全市统一考试,笔试,总分3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学校按考生报考专业志愿进行面试,总分300分)。
2.考试时间
(1)文化基础测试:2015年4月4日(星期六)下午16: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