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现金三公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的校名全称为湖南师范大学,学校国标代码为10542,英文校名为“Hunan Normal University”。
第三条 我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 ——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注册地址为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36号,有校本部、桃花坪、南院、咸嘉湖、张公岭、马坡岭6个校区。
第四条 我校是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拥有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12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 “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我校凭借雄厚的师资力量,坚实的科研基础以及独特的专业优势,培养各类高级人才,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流动站。本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湖南师范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我校根据现金三公有关规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现金三公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方案,领导、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国家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党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
2、组织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
3、根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4、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负责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15年我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ㄊ、区)计划招收5200人。所有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由各。ㄊ、区)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