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允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初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现金三公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单独考试考生在现场信息确认时对报考资格进行预审,所需提供的材料网上报名时见我校公告。
四.考试
(一)考生于现金三公指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现金三公统一公布。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报考我校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 (125600)和会计(125300)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调剂
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调剂政策,按现金三公规定执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现金三公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金三公、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现金三公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金三公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学习年限和学习方式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3 年;非全日制培养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5 年。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2017年硕士生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