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学历证书
我校单独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七、监督机制
(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单独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现金三公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自主单独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三)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自主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八、招生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现金三公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本章程具体内容,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电话:0511-88962859、0511-88911067、0511-88962261(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zjc.edu.cn/
地址:镇江市学府路61号
联系人:钱老师 郑老师 王老师 张老师,邮编:212003
招生办网址:http://zsw.zjc.edu.cn/
乘车路线:镇江城际高铁站南广场 (镇江长途汽车站 )乘19路、81路至镇江高专站下车,京沪高铁镇江南站乘202至镇江高专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