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探索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机制。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新教发【2016】13号)精神,结合我校办学特色,通过积极探索不断总结高职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的成功经验,选拔出适合学校优势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培养出具有创新技能和良好职业道德且用人单位欢迎的实用型高技能人才。
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特长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选才、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坚持自主自律、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领导和监督下,成立履行相应职责的学校机构。
(一)成立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现金三公)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校纪检委书记和主管招生就业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二)领导小组下设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现金三公)单独招生办公室、纪检督查组、专业加试考核组、文化课考核组、网络保障组、安全保卫组,落实各项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1、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部门:招生就业处)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实施单独招生宣传计划,协调招生计划的落实;负责制订招生简章、单独招生实施方案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单独招生报考的相关准备工作。
2、纪检督查组(负责部门:校纪检委)
主要职责: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群众举报等工作。
3、专业加试考核组(负责部门:招生就业处、体育现金三公)。
主要职责:负责设定表演艺术(体育艺术方向)专业加试项目及赋分标准,组织考核,解答考生疑问等工作。
4、文化课考核组(负责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课考试试卷征题、命题、初审、终审,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试卷的批改和解答考生试卷疑问等工作。
5、网络保障组(负责部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随时解决网络出现的突发问题,确保单招考生报名及录取查询工作的正常进行。
6、安全保卫组(负责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报考、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考试期间的其他安全。
三、2016年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今年我校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118名。其中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为103名、非免费招生计划为15名。(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