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现金三公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3、学校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在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在文、体特长等方面综合素质好的考生。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标准:3500-6000元/生.年,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2、住宿费:600-800元/学年。
六、奖、助、贷政策
1、学校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和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帮助和奖励。
2、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另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七、本章程将根据现金三公、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
邮编:154107
网址:http://www.hgtc.org.cn
电话:(0468)3593550 3593180 3593118
E-mail:hgsz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