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专业: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应用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现金三公、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执行各。ㄊ、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2.投档比例:我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专业志愿:吉林、浙江、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专业清”录取原则录取。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投档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做退档处理。我校对江苏省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饪颇康燃蹲畹捅曜嘉狢C 。
5. 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外语、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数学。
6.对我校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投档线,且具有我校相关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我校不设校考的省份,认可各省相关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在各省招生办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谧ㄒ悼畏质嗤榭鱿,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对其它艺术类专业,除辽宁省按照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其他省份按照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cughc.net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3555号
联系电话:0431-85552348、85552353
联系人:范老师、刘老师、蔡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