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4)心理测试:现场测评。
(5)体检须在研究所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金三公、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现金三公、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现金三公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 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第一批接收截止时间为9月20日,第二批接收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
(四)拟录取
1、我所招生与培养领导小组对面试、体检及材料审核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或直博生必须在2016年10月25日前,通过现金三公“推免服务系统”,与我所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
3、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等以现金三公“推免服务系统”截止2016年10月25日数据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改变。
4、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6、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通过现金三公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7、在统考生复试期间,推免生须向我所提交大学本科最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
三、直博生
2017年我所招收直博生。直博生从获得推荐免试外推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苯勇既∥┦垦芯可。具体要求参见我所2017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或向我所咨询。
四、其他
(一)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二)本通知如有与国家及国科大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联系人:张潇冉
联系方式:电话 010-64806233;E-mail:zhaosheng@ioz.ac.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1号院5号 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100101
附件:推免生专家推荐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