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金三公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现金三公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现金三公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现金三公办公厅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的要求,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就我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
⑶须为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2.申请者须符合报考系对推荐免试生提出的相关学术要求。
二、申请程序
1.2016年9月28日—10月15日,申请者网上报名。
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并提交信息。
2.2016年9月28日后,各系对申请者的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初审和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进入复试的申请者。
被通知复试的申请者须在复试前向报考系提交以下材料:
⑴ 《中国社会科现金三公研究生院2017年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
⑵本科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推荐高校教务处公章)。
⑶网上报名时需要提交的相关表格。
⑷公开发表的论文、著(译)作。
⑸获奖证书。
⑹报考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3.各系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确定其复试资格,组织复试。
4.政审、体检由各系在复试阶段组织完成。
5.2016年10月15日前,各系复试结束并公示本系拟接收推免生名单。
6.2016年10月25日后,我院网站将公示各专业推荐免试生的接收情况(公示栏目:我院网站“2017年硕士生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