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现金三公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执行现金三公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按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二条 在确定考生专业上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不设立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 在确定录取和选择专业方面,承认各省的加分和降分录取规定。
第十四条 根据各省有关降分录取的规定,我院在录取时出现生源不足情况下,可在批次录取分数线下降分录取。
第十五条 报考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福建省考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综合成绩参考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的综合分折算方法。
第十六条 其他照顾政策按照国家现金三公及各省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会计、建筑室内设计等专业7000元/年,其他普通专业6000元/年;软件类专业9000元/年。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退费方法:执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关于学生退费的有关规定标准。
第七章 奖、助学金的设定
第二十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一条 现金三公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校助学金。
第八章 录取查询及监督
第二十二条 我院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忌赏ü吹卣猩鞴懿棵盘峁┑耐揪恫檠救说穆既〗峁,也可登陆我院网站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三条 现金三公坚决贯彻现金三公、福建省招生委员会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实施“十公开”的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实行“公平、公正、公开”,接受有关部门与社会监督。
第九章 其他说明
第二十四条 新生报到后,现金三公将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凡发现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
现金三公网址:http://www.fzrjxy.com
招生咨询电话:0591-83843292、18905009495
招生咨询QQ群:178669772
招生办传真:0591-83843292
招生投诉电话:0591-83843281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现金三公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