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应按照现金三公、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现金三公应按照现金三公、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休学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1.学费:建筑室内设计、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游戏设计等四个专业每生每年165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13500元。
2. 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
以上收费在招生录取前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第七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三十条 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奖助学措施按照现金三公、广东省教育厅以及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助学贷款: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粤教贷〔2007〕5号)以及《财政部、现金三公、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文件精神,学生可根据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三十二条 国家奖助学金: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及《广州松田职业现金三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及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广松职〔2013〕58号)文件精神,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三十三条 校内奖学金:按照《广州松田职业现金三公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条例》,学生可申请松田精英奖学金、松田学子奖学金、品学兼优奖学金以及各类竞赛奖学金等。
第三十四条 勤工助学:现金三公通过预留岗位和与企业合作两种形式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岗位。对于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学生,现金三公给予一定奖励。
第八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办公室
接受监督与申诉电话:020-82857988
传 真: 020-82856222
电子邮箱: sontanzy@126.com
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82850580,020-82856652
传 真: 020-82850580
电子邮箱: sontanzsb@sina.cn
现金三公网址:http://www.sontan.com.cn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现金三公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适用于现金三公2017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现金三公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