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程序
学校成立由主管领导、招生就业处、体育教学部、纪检监察部门主要成员组成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体育教学部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1.公示。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以及对不同位置的需求程度,提出拟入选考生名单和录取优惠等级(A类、B类、C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就业处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现金三公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入围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名单。
2.录取。入选考生按三个等级标准录。
A类: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按70%计算)、高考成绩(按30%计算)的原则加和,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请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择优录取。
B类: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入围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学校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按70%计算)、高考成绩(按30%计算)的原则加和,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请生源所在地(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后择优录取不超过学校当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30%的考生。
C类:学校划定的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线。
对极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线,学校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按70%计算)、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按30%计算)的原则加和,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请生源所在地(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后择优录取不超过学校当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20%的考生。
按照现金三公有关规定,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八、其它
1.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学籍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招生条件者,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同时报其所在省级招生办。
2. 本章程解释权归吉林化工现金三公招生就业处,上述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规及政策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3.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章程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邮政编码:132022
联系部门:吉林化工现金三公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432-63083056 63086679 62185116
传 真:0432-63097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