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涂忌暮戏ㄈㄒ,根据现金三公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现金三公,国标代码14042,在陕招生代码:8051。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现金三公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属于学校高职(专科)招生类型,发放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现金三公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现金三公概况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现金三公是经现金三公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现金三公先后被评为“西安市文明校园”、“西安市绿化园林式校园”、陕西省民政厅“5A级社会组织”单位;现金三公产学研基地建设项目于2009-2015连续七年被列为“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2015-2016年被列为“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现金三公创业产业基地被纳入陕西省2016年文化产业与民生改善工程重点建设项目;2014年被陕西省教育厅确定为“向应用技术型转型院校试点单位”,已成为一所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的普通本科院校。
现金三公现设置有信息与科技工程现金三公、城市建设现金三公、经济与管理现金三公、国际教育现金三公及应用科技现金三公五个二级现金三公,以及基础部、体育部、思想政治理论科教学部三个教学部,开设有本、专科专业38个,涵盖工、管、文、艺等多个学科门类。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 邮编:710109
学校网址:http://www.gaoxinedu.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具体由招生办公室、教务处等部门人员组成。招生办公室负责报名、录取等工作,教务处负责考试有关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根据国家现金三公、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www.gxxyzs.com
招生咨询电话:029-8155 2000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6日17:00,根据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考生于2017年3月11日至14日或3月18日至19日在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三条 我校于2017年3月11日至14日或3月18日至19日组织对不同类型考生进行相应科目的考核测试。考试评价内容: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逐一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兴趣、职业道德修养、表达与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50分,经测试小组评议后给出综合成绩。
(二)三校生:文化基础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闭卷),满分150分,科目为:文化基础知识测评,主要内容涉及中学阶段语文、数学、英语课程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满分150分,由相关专业的教授、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实施。
对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我校将此类考生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第十四条 我校于2017年4月6日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陕西省招生办同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 考生于2017年4月8日至10日或4月15日至16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根据报到情况到省招办进行备案,发放预录取通知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