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1、2017年3月31日,报名录取组根据考生的成绩,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通类、中职类、特长类最低控制线。并在各类计划中顺序录取。
2、考生必须全部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1)普通类(综合素质面试专业)
文化成绩与综合素质面试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划定总成绩最低控制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中职类、普通类(技能测试专业)
划定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按照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3)特长类
分别划定特长类考生中普通考生和中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统一划定特长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按照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特长成绩优异的考生,按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晃创锏教爻こ杉ㄓ乓、符合基本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录取。
3、2017年4月1—7日,报名录取组将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现金三公门户网站上公示。
4、2017年4月8—9日17:30,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现金三公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5、2017年4月13日前,现金三公将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6、被现金三公单招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七、特别约定
1、单招录取学生“不申请转专业,也不转入其它学校”。
2、新生入学后,现金三公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事宜
1、除本方案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院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2、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我院没有以任何形式举办单独招生考前培训班,没有组织编印单独招生的考试复习资料。
3、本方案报四川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本方案如有调整,以四川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
4、本方案由四川建筑职业技术现金三公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1、招生就业指导处:0838-2651788,2651228,2652947(传真)
2、体育教学部(体育类):0838-2692670
3、现金三公团委(器乐、声乐、舞蹈):0838-2652754,2650655
4、科研处(科技创新类):0838-2652159
5、信息工程系(数学(建模方向)):028-89339208(成都校区)
6、国际技术教育现金三公(中外合作相关专业):0838-2657359
7、公共管理系(人力资源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0838-2604351
8、经济管理系(会计、物业管理、建筑经济管理专业):028-89339216(成都校区)
9、铁道工程系(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028-89339196(成都校区)
10、建筑与艺术系(数字多媒体应用技术专业):028-89339227(成都校区)
(二)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监审处):0838-2653977,2651960,2655533
(三)现金三公地址(德阳校区):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 邮政编码:618000
(四)现金三公门户网站:http://www.scatc.net
(五)招生就业官方微博:http://weibo.com/u/5120272848(新浪)
http://t.qq.com/scatczfc(腾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