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类别(普通类、对口类、特长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分专业划定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特长类分特长项目划定特长测试成绩合格线),并分专业划定考试总成绩合格线。
2﹒录取规则
(1) 普通类、对口类在文化考试成绩、所报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成绩。
(2) 特长类在文化考试成绩及特长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分项目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特长类考生符合报考空中乘务类专业要求条件的方可报考,录取后须经面试合格方能进入该专业学习。
3﹒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或技能、或特长)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4﹒普通类及对口类各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参加考试人数的70%。
5﹒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8日16:00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6.免试
获得由现金三公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在2017年3月14日前电话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8459388 88459389。
时间安排
1﹒2017年3月4日前,招生宣传。
2﹒2017年3月4日-3月14日17:00:00,考生网上报名。
3﹒2017年3月16日,学校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
4﹒2017年3月17日,基础信息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
5﹒2017年3月24日9:30-16:30,考生到学校交验相关材料,领取准考证。
6﹒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考生参加文化考试。
7﹒2017年3月25日13:30-18:30及2017年3月26日8:30-16:00考生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进行技能测试。
8﹒2017年3月30日,考生可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
9﹒2017年3月31日9:00-16:00,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到学校纪委办公室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联系电话:028-88459362。
10﹒2017年4月2日,在学校网站公布各专业合格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11﹒2017年4月2日-4月8日,在学校网站公示各专业最低录取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12﹒2017年4月12日前,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具体寄发时间以学校网上通知为准)。
其他事宜
1.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2.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3.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也未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招生咨询联系电话
请在工作时间来电(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