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录取原则及说明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既」碳岢“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改制提前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忌艹杉=文化联合测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分+加分,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英语成绩依次排序。
1.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按现金三公规定,参加高职提前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填报志愿。
3.新生入学后,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获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50、40和30分。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30、25和20分。 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20、15和10分。
2.高中阶段取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加30分。
3.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科目加20分,B级每科目加10分,C级和D级均不加分。
4.高中阶段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考生加15分。
5.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20分。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镇江高专2017年提前招生简章为准。
六、学历证书
我校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七、监督机制
(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提前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现金三公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提前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三)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八、招生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现金三公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本章程具体内容,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具体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电话:0511-88962859、0511-88911067、0511-88962261(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zjc.edu.cn/
地址:镇江市学府路61号
联系人:钱老师 郑老师 王老师 张老师,邮编:212003
招生办网址:http://zsw.zjc.edu.cn/
乘车路线:镇江城际高铁站南广场 (镇江长途汽车站 )乘19路、81路至镇江高专站下车,京沪高铁镇江南站乘202至镇江高专站下车。
镇江高专官方微信公众号:zjgz_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