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现金三公校名和校址。
高等学校全称:浙江特殊教育职业现金三公(国标代码为14431)
高等学校英文名称:Zhejia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Special Education
校区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杭州小和山高教园区)。
第三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现金三公
第五条 颁发证书学校:浙江特殊教育职业现金三公;颁发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条 招生模式:采用“高职提前招生”模式。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七条 现金三公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现金三公招生常设机构。在现金三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现金三公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现金三公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专业7个(含方向),面向浙江省内提前招生,计划50名,其中面向省内普通高中毕业生35人,省内普通高中残障毕业生11名,面向省内中职残障毕业生4名。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 考生类别 | 招生名额 | 学制 | 学费 | 招生类别 |
特殊教育(师范类) | 普通学生 | 5人 | 3年 | 6000元/学年 | 面向省内普通高中学生 |
特殊教育 (手语翻译方向) | 20人 | 3年 | 6000元/学年 | ||
康复治疗技术 (老年和残疾人康复方向) | 10人 | 3年 | 6600元/学年 | ||
康复治疗技术 (推拿方向) | 视障 | 1人 | 3年 | 学费减免 | |
电子商务 | 听障、肢残 | 6人 | 3年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听障、肢残 | 2人 | 3年 |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听障、肢残 | 2人 | 3年 | ||
电子商务 | 听障、肢残 | 2人 | 3年 | 学费减免 | 面向省内中职学生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听障、肢残 | 1人 | 3年 |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听障、肢残 | 1人 | 3年 |
第四章 报名办法
第十一条 报名对象及条件:符合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当年报名手续的高中(同等学历)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还需符合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为D等(含)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应届生为B等(含)以上,往届生为P等(含)以上等条件。
第十二条 网上报名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网上报名时间:3月10日-4月10日16:00前。考生登录浙江特殊教育职业现金三公(http://www.zjtjxy.net/),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
(1)普高考生允许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报考前请考生务必注意招生计划表格内考生类别中的限制条件。进入综合测评阶段后专业不能调整,每位考生只能参加一个专业的综合测评。
(2)中职考生不分科类,可填报电子商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
第十四条 材料寄送。
1.报名考生必须寄送报考材料,未寄送或因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不得参加考试。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2.材料递交:报名材料请用EMS特快专递方式,在4月10日前寄送至我院。寄送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浙江特殊教育职业现金三公学工部沈老师(收),电话:0571-86994572,邮编:310023。快递的封面请注明“高职提前招生”报名材料。
具体寄送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2017年浙江特殊教育职业现金三公高职提前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此表须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须考生本人签字。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高考报名证复印件一份。
(4)申请素质特长分佐证材料的复印件。逾期提交证件等相关材料者不予受理。
(5)诚信考试承诺书。此表须考生本人签字(可在我校招生网下载)。
第十五条 报名费。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免交考试报名费。
第五章 考试形式与计分办法
第十六条 普通高中生综合成绩计分办法
(1)电子商务、康复治疗技术(推拿方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康复治疗技术(老年和残疾人康复方向)专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语文、数学、3X科目五门科目成绩组成。3X科目是在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学考等第最优的三门。具体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等第 科目 | A | B | C | C以下 | 备注 |
语文 | 140 | 112 | 84 | 56 | (即按总分2.0、1.6、1.2、0.8系数记分,满分140分) |
数学 | 105 | 84 | 63 | 42 | (即按分别70分总分的1.5、1.2、0.9、0.6系数记分,满分105分) |
3X各科目 | 35 | 28 | 21 | 14 | 3X各科目最高分35分,三门合计满分105分。 |
往届生的技术科目成绩由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从外省转入浙江省的学考成绩,我校仅认可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成绩。
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手语翻译)专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语文、英语、3X科目五门科目成绩组成。3X科目是在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学考等第最优的三门。具体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等第 科目 | A | B | C | C以下 | 备注 |
语文 | 140 | 112 | 84 | 56 | (即按总分2.0、1.6、1.2、0.8系数记分,满分140分) |
英语 | 105 | 84 | 63 | 42 | (即按分别70分总分的1.5、1.2、0.9、0.6系数记分,满分105分) |
3X各科目 | 35 | 28 | 21 | 14 | 3X各科目最高分35分,三门合计满分105分。 |
往届生的技术科目成绩由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从外省转入浙江省的学考成绩,我校仅认可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成绩。
(2)普高考生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线。
普高考生依据高中学考成绩折算后的分数,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专业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的考生名单,其中特殊教育(师范类)专业的比例为1:4;其它普高招生专业为1:5。如果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投档,额满为止。当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折算后的分数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高中学考成绩折算后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缺额的专业。
若某一专业入围资格线的考生出现高中学考成绩折算后的总分相同的情况一并入选。若报考人数未达到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特殊教育(师范类)未达到招生计划数4倍),则实际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均入围综合测评。
(3)普高考生综合测评。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有关测试的形式、内容、评分规则等,详见《浙江特殊教育职业现金三公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相关专业考试与评分细则》(另行制定,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第十七条 中职考生综合成绩计分办法。由考生参加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300分,含技能操作成绩、理论知识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满分300分)两部分组成,总分满分为600分。
(1)中职考生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线。
中职考生依据参加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成绩,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以专业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的考生名单。如果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额满为止。当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缺额的专业。
若某一专业入围资格线的考生出现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成绩相同的情况一并入选。若报考人数未达到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倍,则实际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均入围综合测评。
(2)中职考生综合测评。以“文化考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含专业面试和素质特长分)”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有关测试的形式、内容、评分规则等,详见《浙江特殊教育职业现金三公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相关专业考试与评分细则》(另行制定,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文化课满分为300分,侧重考核语文、数学科目内容,分值各150分。
(3)具体计分办法: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相关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包括技能操作和理论知识两部分,分值不另行折算)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600分。
第十八条 素质特长分赋分说明如下:
同时符合多个项目的考生,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不得累计,每位考生最高素质特长分值不超过20分。考生素质特长分须由现金三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认。相关佐证材料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给工作人员查验,逾期提交证件等相关材料者不予受理。
高中阶段学习期间,获得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活动、竞赛个人或团体第1、2名或一等奖得20分,个人或团体第3、4名或二等奖得15分,个人或团体第5、6名或三等奖得10分、个人或团体优胜奖得5分;获得市级组织的各类活动、竞赛个人或团体第1、2名或一等奖得15分,个人或团体第3、4名或二等奖得10分,个人或团体第5、6名或三等奖得5分、个人或团体优胜奖得3分;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得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