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现金三公严格执行陕西省招生办“阳光录取”原则,现金三公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招生录取严格遵守现金三公和省教育厅、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多元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我院2017年在陕综合评价招生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依考试等级赋分。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现金三公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专科:旅游类7800元/年; 食品类:7800元/年
酒店类:7800元/年; 烹饪工艺类8800元/年
电子类:7800元/年
住宿费(带暖气):男生1200元/年,女生1000元/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现金三公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条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3. 现金三公设立技能大赛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奖金分别是2000元、1500元、1000元和500元。
第二十一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200元-500元/月。
第二十二条 助学贷款: 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现金三公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现金三公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现金三公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29-85233107
2.招生监督电话:029-85393606
3.现金三公网址:http://www.sntcc.cn
4.招生传真:029-85361391
5.通讯地址:西安市红庙坡永安路
6.邮政编码:7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