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浙价费〔2014〕240号)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考生学费与高考录取的高职生相同。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了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二十九条 学生可以根据我校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但须在入学一学期后并经考核成绩合格。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70号 邮编:310053
学校网址:http://www.zjbc.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zjbc.edu.cn
招生官方微信:浙江商业职业技术现金三公招生
招生热线:0571-58108888、58108080、58108077、58108089(传真)
附件:浙江商业职业技术现金三公高职提前招生实施进程安排
(一)2017年1月,完成方案报批工作。
(二)2017年2月,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招生章程。
(三)2017年3月11日—3月26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高职提前招生”报名。
(四)2017年3月29-30日,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并公示。
(五)2017年3月31日,公布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名单。
(六)2017年4月1-9日,考生缴纳报名费。
(七)2017年4月14日,入围考生提交素质特长项赋分材料原件审验;入围考生本人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并领取相关准考证。
(八)2017年4月15-16日,综合素质测试。
(九)2017年4月19-21日,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素质特长项赋分名单,并公示。
(十)2017年5月3-7日,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备录取名单,并公布。
(十一)2017年5月9日,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确认。
(十二)2017年5月10-14日,每日更新备录考生是否转为递补拟录状态,备录取考生根据进程选择确认。
(十三)2017年5月16日,网上录取结束。
(十四)2017年5月17日-30日,院校及考试院公示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