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培养计划
对于通过“博雅计划”入学的学生,北京大学将结合“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依托文理医工学科综合优势、深厚的人文底蕴和优良的国际化育人环境,将博雅教育和专业教育有机融合,重点培养学生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精神,提升学生科学与人文素养。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优先推荐进入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北京大学相关学科专业的拔尖人才培养项目;
2、优先推荐参加本科生科研活动;
3、优先推荐参加国际交流、交换项目;
4、优先推荐参加海内外实习、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等;
5、优先安排各院系知名教授担任本科期间导师;
6、优先推荐免试保送研究生或申请留学。
八、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15日24:00。
2、初审结果查询:2018年5月中旬。
3、测试通知:初审合格考生按通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测试通知。
4、测试时间:2018年6月10-13日(具体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测试结果公布:2018年6月22日左右。
6、志愿填报:根据我校认定结果中的要求填报。
7、录取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九、监督与公开机制
1、我校“博雅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5562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2、我校将按照现金三公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相关中学应按现金三公要求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十、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现金三公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相关招生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我校“博雅计划”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博雅计划”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 62751407,(010) 62755074
传真:(010) 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http://www.p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