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生住宿费标准:10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学校执行辽宁省相关文件,为学生提供助学金;对申请贷款的学生执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贷学金的文件,为学生服务。
现金三公对贫困生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政府奖学金和现金三公临时困难补助制度,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评选条件、奖励金额及比例按照当年国家和辽宁省以及现金三公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目前执行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元/年,现金三公临时困难补助按照当年现金三公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现金三公、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根据现金三公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能够完成招生计划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进档考生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我院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6841511
网址:www.lacpj.com
7.特殊类型招生提示(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