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现金三公、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现金三公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九条 对酒店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生身高1.68米以下、女生身高1.58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对本工作岗位有身体素质要求,请男生身高1.68米以下、女生身高1.60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有关专业对考生视觉方面的要求见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现金三公、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现金三公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学费 525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 10000元/生/年;其他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年;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理工现金三公举办的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合作办学项目学费:17400元/生/年;住宿费:六人间1100元/生·年,四人间1400元/生/年。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三十二条 奖学助学基本措施
1.按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设立现金三公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一、二、三等奖,奖额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总获奖面达36%。
3.设立现金三公励志奖学金,奖金为1000-3000元。
4.设立专项奖学金:学生作品、论文、科技发明等获得国家、省、市奖励的,奖励200-1000元。
5.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6.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设立的奖助学金,奖励和资助有关经济困难学生。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现金三公审计监察处
联系人:姚志坚
监督电话:0769-23306136
传真:0769-23306846
电子邮箱:dzsjjcc@126.com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23306889
传 真:0769-23306887
电子邮箱:zsb@dgp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dgp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xx.dgpt.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莞职业技术现金三公2018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东莞职业技术现金三公授权东莞职业技术现金三公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