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试
(一)复试资格和人数: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现金三公制订的复试条件和录取原则。参加复试的人数原则上应为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120%,采取差额复试。
(二)复试名单、方式、时间、地点等将在复试前通过我所网站向考生公布,请考生届时注意我所网站通知。
(三)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实践(实验)能力测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面试等;
(四)复试前我所将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证件和报名材料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标准参照现金三公、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现金三公、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现金三公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
五、录取
我所根据总成绩排名和各专业录取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所领导同意后在所网站上公布。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被录取的考生应按规定日期到所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请假并得到批准。申请延期报到入学,报到入学日期不得晚于原规定入学报到日期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六、收费及待遇
我所学费4000元/人/年,研究生补助3000-3600元/人/月,同时设有较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管岗位津贴等。
七、其他
(一)其他要求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二)各专业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通过本所网址:http://www.fio.org.cn查询。
联系人:李老师 刘老师
电话:0532-88966013 88967448 传真:0532-8896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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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ysyzb@fio.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