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现金三公、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现金三公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现金三公、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现金三公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学费、住宿费按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实施的标准执行。参见各省专业目录。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现金三公、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学校纪检办公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于洪霜
监督电话:020-61034002
传真:020-82167856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61034014
传真:020-61034014
电子邮箱:61034014@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vcp.net
招生网址:http://www.gdvcp.net/type_single/000149.html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广东体育职业技术现金三公授权广东体育职业技术现金三公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ㄇ┑墓娑ú灰恢,则以国家和各。ㄇ┑墓娑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