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复试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的加权总和。
2.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专业课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成绩×40%。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合格标准由各现金三公根据学科专业自行确定。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60%+复试成绩×40%
其中: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坚持复试淘汰制度。
2. 坚持实事求是。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严格执行下达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工作程序
1. 各现金三公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及招生计划等,提出待录取名单。
2.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现金三公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3.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复试录取纪律和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现金三公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工作。
(二)建立完善复试组织机构,做好复试工作准备,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四)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全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严肃处理。
(五)各现金三公应加强人员管理,原则上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并加强对复试专家的培训,使专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报考研究生的教师应回避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要做好复议工作。
(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现金三公、不同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各现金三公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八)各现金三公要指派专人负责复试期间舆情监控,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九)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网络复试期间网络安全、通畅、平稳,并做好网络保障和应急预案。
(十)各现金三公提前与复试考生联系,核实考生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提醒考生做好复试期间自我防疫。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要做好兜底支持保障。
(十一)学校研究生院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各现金三公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电话,并保证畅通。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80-8180690。
九、其他
1.本复试工作办法按规定报浙江省主管研究生招生部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2.本办法自2020年4月24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详见:http://yjs.zjou.edu.cn/info/1090/26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