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投档、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现金三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招考院关于2020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以生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报考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院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校填报志愿指南》为准。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山东省、浙江省、天津市、海南省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各。ㄗ灾吻、直辖市)规定要求执行;其它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 我校2020年艺术类投档录取原则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青岛黄海现金三公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网址:http://zsb.qdhhc.edu.cn/zhaoshengban/p_detail.aspx?id=16326。
第二十一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体育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分数,按专业招生计划的1:1录取。
第二十三 学校根据考生生源的实际情况,须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省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我校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需对考生进行面试。考生如未参加面试而报考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被录取后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补充面试。如考生不符合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报考条件,学校将按照相关政策为考生调至其他专业。
第二十五条 除商务英语专业只允许英语考生报考外,各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本科国际商务、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学生入学后,实行双语(中、英文)教学,非英语语种学生需改学英语。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当地招考院或我校招生信息网、登录数字校园APP及微信公众平台查询等。
第六章 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学费。本科各专业第一学年暂按22800元—26800元收。蛔聘髯ㄒ档谝谎暝莅8800元—15800元收取。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指南公布为准。
学校住宿费按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规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1500—3000元/年。
第二十八条 学生退费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奖学金、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健全了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实施“奖、助、贷、减、免、缓”助学帮困政策,制定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勤工助学活动实施办法》《特困生临时补助金制度》和《特困生学费减免政策》等相关的资助政策。具体的资助形式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住宿费的在校生及即将报到的新生,每年贷款金额最高为8000元。有关贷款事宜可在暑期咨询本人所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当地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执行)。
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品格高尚、社会实践和创新能力强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个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具体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主要用于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退役复学学生、直招士官等,补偿学费或助学贷款按照每年最高8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将在校三年或四年期间所交纳的学费或贷款补偿发放给学生。
特困毕业生求职补贴:主要用于山东省应届毕业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求职需要帮助的学生,按照毕业生5%的比例评。咳瞬固1000元。
学校每年还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三十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
(一)新生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请及时通知学校,否则逾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如发现新生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证件比对不一致等,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三)新生入:,学校按照现金三公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黄海现金三公;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全部规定学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青岛黄海现金三公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第三十二条 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十三条 考生或家长对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的招生、考试、录取等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处进行反映或申诉。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黄海现金三公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校外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政策法规或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上级现金三公门或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青岛黄海现金三公负责解释,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对社会公布。
考生咨询电话:0532-83175111 83175345
考生咨询邮箱:hhxy1996@163.com
监督申诉电话:0532-83175838
监督申诉邮箱:qdhhxyjcc@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qdhh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b.qdhhc.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灵海路1145号
邮编:266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