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各。ㄇ、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现金三公和各。ㄇ、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加分原则上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录取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分配专业。
第十七条 普通文理类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投档分数相同考生,当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分配专业时优先考虑文化课总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来伪冉嫌镂、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ㄒ悼瓮常┛汲杉ㄏ嗤卑次幕纬杉拔淮未痈叩降驮裼怕既。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ㄒ悼瓮晨汲杉ㄏ嗤卑次幕纬杉拔淮未痈叩降驮裼怕既。
第二十条 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对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江苏省普通理工文史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专业分配。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羧韵嗤,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京、津、沪、浙、鲁、琼)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投档,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按照学校向其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报送并公布的要求执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二十三条 俄语专业仅招收俄语或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和翻译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校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其他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二十四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现金三公、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相关补充规定要求。
第六章 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五条 按照陕西省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学校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体育类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如有变动,以陕西省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镏彝ゾ美蜒忱瓿裳б,建立健全了以本科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奖学金、中石油奖学金、中海油助学金、腾辉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为主、包含绿色通道、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项目的“奖、贷、助、补、减、免、缓”奖励资助体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陕西省及学校相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入学资格审查或身体复查不合格的新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电话:029-88382310、88382299、81469808、88382304(传真)
邮箱:zhshban@xsyu.edu.cn
咨询QQ:800118123、2719290494
招生咨询QQ群:1098389123(陕西)、725838052(新高考改革省份)、839829969(其他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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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